涉及人脸识别信息等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
日期:2023-02-28 12:53:52 / 人气:25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公民团体信息维护刑事案例。案例辨别触及人脸辨认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维护的公民团体信息范围、性质,关于明白类案裁判规则,依法维护公民团体信息具有重要的指点意义。 指点性案例192号《李开祥进犯公民团体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白了运用人脸辨认技术处置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辨认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辨认性,可以独自或许与其他信息结合辨认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许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状况,属于刑法规则的公民团体信息。窃取或许以其他办法合法获取上述人脸辨认信息,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操持进犯公民团体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则定罪处分。 指点性案例193号《闻巍等进犯公民团体信息案》明白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自然人姓名、人脸辨认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团体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操持进犯公民团体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能够影响人身、财富平安的公民团体信息”。 指点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进犯公民团体信息案》明白了违背国度有关规则,购置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合法制造带有公民团体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应别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则的“违背国度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提供公民团体信息”行爲,构成进犯公民团体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白未经公民自己赞同或具有法律受权等团体信息维护法规则的理由,经过购置、收受、交流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地下的公民团体信息停止合法应用,改动了公民地下团体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处,不属于法律规则的合理处置,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以其他办法合法获取公民团体信息”行爲,情节严重的,构成进犯公民团体信息罪。 指点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进犯公民团体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白了效劳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独自或许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共同性、隐秘性,可以独自或许与其他信息结合辨认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许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状况的,属于刑法规则的公民团体信息。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李明)
作者:杏耀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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